时间:2015-05-15 13:33:48
一、“三定向”招生计划
“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由江西省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原吉安农业学校)负责培养。学制三年,学历层次为普通中专。2015年永新县农业“三定向”招生计划5人,其中现代农艺专业1人、畜牧兽医专业2人、农业经济管理专业2人;
二、 “三定向”学生报名及其资格认定
1、永新县农业局、教育局根据《吉安市“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招生办法》,认真做好生源组织、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
2、 县农业局、教育局在中考前,采取各种形式对“三定向”培养工作和“三定向”招生计划广泛进行宣传,按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组织在校表现优良、品行端正、愿意献身农业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技术人员,使符合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及其家长知情,并自愿、及时报名。
3、考生户口在永新县,并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
4、考生在校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报考“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学生,可同时兼报普通高中志愿。
6、“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报考资格由毕业学校和永新县(市、区)中招办审核,并报市中招办汇总。
7、符合条件并自愿报考 “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学生,须填写《吉安市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考生报名表》。请考生在网上下载或到永新县农业局领取《考生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学籍表、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报县农业局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三、农业“三定向”学生的录取
1、报名参加“三定向”培养的学生,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按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三定向”学生预录前,如有被预录学生放弃其入学资格,则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补录。
2、兼报普通高中志愿的“三定向”学 生,只有在农业 “三定向”录取落选时,可按其兼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与第一志愿填报高中的考生一并排队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三定向”学生录取后,如自动放弃要求读普通高中,不能参与普通高中的统招录取,只能择校录取。
3、县中招办按照市中招办时间要求将报考“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考生,按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造册上报市中招办。
4、在重点高中录取前,市中招办会同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对上报的名单审核后预录,并到省中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三定向”学生录取后,由永新县农业局牵头,会同县人事、编办、教育、财政部门与学生签订培养协议。
6、考生凭省中招办录取通知书和“三定向”培养协议书在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就读。
7、“三定向”学生毕业时,由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单独组织事业单位用人招聘考试,考试合格的,由永新县农业局、人社局、编办根据原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工作。考试不合格未毕业或招聘考试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自主择业。
吉安市“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考生报名表
报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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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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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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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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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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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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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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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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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及 联系电话 |
县(市、区) 镇(乡、街道) 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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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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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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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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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经济来源与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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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农业、水利只能选报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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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中招办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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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农业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