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16 17:40:50
长沙市芙蓉区考试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拟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数量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具备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职位代码 |
单位 |
岗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年龄 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备注 |
A01 |
区法院 |
法官 |
5 |
28周岁以下 |
本科 |
法学 |
1、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2、通过国家司法资格统一考试,取得A证或B证 3、具有1年以上法院、检察院正式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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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
调研文秘 |
1 |
28周岁以下 |
本科 |
不限 |
1、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2、通过国家司法资格统一考试,取得A证或B证 3、具有1年以上法院、检察院正式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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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
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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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人员 |
1 |
30周岁以下 |
本科 |
法律 |
1、面向全国检察院、法院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执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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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
检察侦查人员 |
2 |
30周岁以下 |
本科 |
法律 |
1、面向全国检察院、法院系统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执法资格 4、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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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
综合文秘人员 |
1 |
30周岁以下 |
本科 |
中文、新闻或相关专业 |
1、面向湖南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2年以上综合调研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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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一 |
4 |
35周岁以下 |
本科 |
法律 |
1、面向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执法资格 3、男性,主要从事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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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
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二 |
1 |
35周岁以下 |
本科 |
法律 |
1、面向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执法资格 3、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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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
区发改局 |
科员(财务会计) |
1 |
35周岁以下 |
本科 |
财务会计及相关专业 |
1、面向湖南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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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
科员(工程管理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 |
本科 |
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
1、面向湖南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土建类工程师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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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
区财政局 |
非税收入局科员(财务会计) |
1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 本科 (学士) |
财会、财政及相关专业 |
1、面向湖南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男性 |
参照管理 |
A11 |
区统计局 |
统计员 |
2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 本科 (学士) |
统计、会计专业 |
1、面向湖南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统计师以上职称 3、男性 |
参照管理 |
A12 |
区卫生监 督所 |
卫生监督员 |
1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 本科 (学士)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1、面向湖南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主管医师以上职称 |
参照管理 |
注: 28周岁以下指1984年8月16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2年8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7年8月16日后出生。职位规定的相关工作经历是指从事过与报考职位相类似的工作,工作年限或从业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首先须在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证件及资料,资格初审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每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或调整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8月16日—8月24日下午17:30,报名网站: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芙蓉之窗(http://www.furong.gov.cn)。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上午8:30--11:40,下午15:00--17:30)。报名结果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查地点:芙蓉区政府机关214会议室(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1)报名表及与报名表一致的免冠照片一张;(2)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科起点的本科学历须提供专科文凭)、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3)加盖了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现工作单位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文件复印件(七大类机关不需提供);(4)单位提供的报考资格需要查验的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