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15 21:38:49
2.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 由本所统一组织,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本《简章》确定的优先条件,确定体检人员,统一参加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名递补体检。
5.政审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组织政审。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不转个人档案)。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