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8月2日至8月15日(期间周六、日休息)。
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办公楼515室(光明新区光翠路),联系电话:29099119。
(二)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
4、计生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6、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拟录用笔试成绩前20名为文书类临聘人员,工作岗位由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