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30 14:53:00
同一 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递补
报考人因资格复审、考核、体检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拟聘名额,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为有递补必要的,经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并经组织或人力资源部门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必须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三)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和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和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5月4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5年5月4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五)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3年5月5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2年5月5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0年5月5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六)属2013年、2014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七)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十)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yantian.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十一)具体咨询电话见附件4。本公告由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东:2015年04月深圳市盐田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党群社会人员)
广东:2015年04月深圳市盐田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政府应届毕业生)
广东:2015年04月深圳市盐田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政府社会人员)
广东:2015年04月深圳市盐田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广东:2015年04月深圳市盐田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
深圳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本人情况 |
配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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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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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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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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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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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
初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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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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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户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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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 |
离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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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办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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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归属: |
子女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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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间: |
再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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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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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数: |
生育子女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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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是否独生子女 |
领取独生子女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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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节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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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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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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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户地 |
省 市 区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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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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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市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聘工作人员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属深圳市外调入深圳,如属已怀孕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除填写此表外,还需由深圳拟接收单位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的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此表中须由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到深圳市计划生育局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
4.如深圳市内调动的事业单位人员,只需填写此表,并由原工作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确认即可。
5..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工作经历证明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码 ,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 岗位从事 工作,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