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22 09:34:36
搞好扶贫开发工作,经用人单位申请并报市委、市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综合面试和考核,择优使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扶贫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2、符合相关岗位报考要求的在职在编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以及工勤人员除外)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 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6.江油市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或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四.选调名额和岗位要求
| 岗位类别 | 考调人数 | 岗位名称 | 要 求 |
| 管理岗位 | 1 | 会计 | 写作能力强,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
五、选调方式
由市人社局、江油市扶贫开发局组织进行综合面试和考察,择优选调。
六、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6日中午12:00。
七、报名地点:江油市扶贫开发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6-3225026 联系人:周勇 手机:18981108303 邓跃春 手机 13458026608
注意事项:凡符合条件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编制部门盖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江油市扶贫开发局办公室报名,报名者要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开招聘(考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八、报名资格审查。
由江油市扶贫开发局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选调或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九、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时间:
2015年4月27日9:00-17:00在市人社局后楼三楼305室事业人员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岗位,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十、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十一、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是否依次递补,由本次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由江油市扶贫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开发局负责,主要对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
十三、公示
面试、考核(政审)、体检以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ibai.cn/)、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libai.cn/)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十四、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后由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流)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有关要求,聘用新的工作岗位,签定《江油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按新的岗位执行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6年。
十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纪检、监察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通告由江油市扶贫开发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0816-3258013;
江油市扶贫开发局:18981108303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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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公开招聘(考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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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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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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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吋彩色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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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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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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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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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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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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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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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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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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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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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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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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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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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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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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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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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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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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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专业技 术岗位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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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管理岗位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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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省 市(地)州 区(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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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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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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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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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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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报考单位有无回避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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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 调整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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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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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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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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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惩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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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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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 名 |
称 谓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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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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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招 单位 初审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人事 部门 审查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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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不含虚假成分,谨此确认。
报考者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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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填写相应汉字或数字;2.本表用蓝、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填写,书写要正规;3、“报名序号” 公招(考调)单位统一填写;4、“当前工作单位”,指纳入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5、本表双面打印
报名资格复核人: 报名资格初审人: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