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18 07:45:20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文化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选调方案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选调职位
市文化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市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四、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水平;
2.具有五年及以上美术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美术学类专业;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 4 月 27 日以后出生);
5.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在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五、选调方式
采用单位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以面试方式进行,经考察予以调入聘用。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 27日上午8:30—12:00。联系电话:83026632。
2、报名地点: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北直街37号4楼409室)。
3、报名所需资料:由本人持以下材料,现场报名。①《报名表》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同意报考;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③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④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将在嵊州市文广新局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开选调市文化馆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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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文化馆公开选调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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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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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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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请贴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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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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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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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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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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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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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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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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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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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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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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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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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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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 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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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 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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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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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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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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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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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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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 关系 |
姓名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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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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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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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主管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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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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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二份。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