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8 09:17:15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招聘(选调)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2021年面向全国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选调)事业人员10名。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全国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岗位及人数
招聘(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邛崃市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此次招聘(选调)拟聘岗位为邛崃市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选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招聘(选调)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邛崃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8.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3月18日9:00至 4月1日17:00
面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如对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
报名网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邛崃市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照片后上传。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上传照片并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应聘人员应在“最高学历”栏后注明是否为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个人简历”栏填写历年年度考核结果等信息)。
以上程序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若对信息填写有误、不完整、不准确需进行修改的,可在报名截止前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更改报名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选调)岗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选调)主管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选调)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4月2日前将《应聘资格审查表》(电子版、扫描件)及以下材料扫描件(考察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lsrsrc@163.com,邮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命名: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同时提交学信网查询的学历信息截图)、学位证(同时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的学位信息截图)、相关证书(职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等)扫描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1份。
2.由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内容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身份编制类别、现所在单位名称、现任职务层次或聘用岗位等级、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等必要信息。
3.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能力水平的相关印证材料(例如发表的文章、起草的优质文稿、取得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鲜章)扫描件1份。
4.按身份提供最近一次的岗位等级聘用表或干部任免表或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加盖主管部门鲜章)扫描件1份。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资格初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招聘(选调)主管单位于2021年4月9日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
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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