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17 11:30:07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从任职满2个聘期且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一届的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9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定向招聘 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通知》规定,为我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任职满2个聘期且目前在岗;
(二)在我区担任大学生村官,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满1届或3年;
(三)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组织实施
此次定向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食品药监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定向招聘工作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的规定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公布公告(2015年4月13日)
(二)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2015年4月14日)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对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大学生村官,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招聘条件,通过调阅档案及相关资料等方式,严格核查其个人基本情况、选聘时间、年度考核情况、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情况等。对通过换届选举以外的其他正式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资格条件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认定。最终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须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报名地点:雁塔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雁塔区政府北院4号楼4层)
联系电话:85381973
(三)面试、考察(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19日)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食品药监局组成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考核。一是分别征求镇街党(工)委、村(社区)“两委”对考核对象的意见。二是在村(社区)召开由镇街干部、“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参会人数不少于30人。
会上,先由被考核对象进行述职,然后就是否同意考核对象为基层食品药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会后进行个别谈话,了解考核对象具体表现。谈话人数不少于参会人员的70%。测评得“同意”票低于70%(含70%),或谈话了解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且调查属实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人数未形成竞争,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报名人数形成竞争,增加面试环节,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四)体检(2015年4月20日)
由区人社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选,名单报送市人社局。
(五)公示(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7日)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向公示合格人员发放聘用通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食品药监局共同做好聘用人员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附表:
西安市雁塔区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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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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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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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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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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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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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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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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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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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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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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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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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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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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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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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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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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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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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任职资格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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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手机/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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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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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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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学 习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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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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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称谓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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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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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我已经仔细阅读定向招聘公告的相关信息,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有效。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本人服从分配。 应聘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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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 道 党工委审 核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区 委 组织部 审 核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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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三份,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报名序号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
2、有关材料复印件附后:身份证□、 毕业证□、 学位证□、其他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