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5 17:17:03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我市5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0日至2003年3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9、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0、《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上述对应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不受理网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1年3月10日9︰00-3月13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⑴本人身份证;⑵2021年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生源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其他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⑷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0日9︰00-3月14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16︰00-3月14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10日-3月15日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3月10日9︰00-3月15日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3月10日9︰00-3月16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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