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13 15:34:08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2名,其中计算机网络岗1名,财务会计岗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
2、长兴县生源或具有长兴县户籍(截止公告刊登之日已具有长兴县常住户口)。
3、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4、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及4月以后出生)。
5、计算机网络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财务会计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持有会计证。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4月21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5: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民政局2楼202室办公室(2)(县前中街356号)
3、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试内容及时间: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在县民政局网页上公示)。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8、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考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民政局办公室解释。
电话:0572-6023257 0572-6030310
监督电话:0572-6256077。
原标题:长兴县民政局2015年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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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长兴县民政局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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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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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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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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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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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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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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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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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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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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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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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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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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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单位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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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由报名者本人填写,请如实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并工整填写。
长兴县民政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