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9 10:13:29
一、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进入指定考场,按准考证号入座,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
二、考生入场除钢笔、签字笔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
三、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致阅卷人员无法辨认的,试卷成绩一律作废。
四、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更换试卷。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五、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
六、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在试卷上答题、书写,试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违者试卷做无效处理。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题内容;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严禁吸烟。
八、考生离开考场前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或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九、 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监督举报电话:22864903。
十、本准考证在面试、体检等环节继续使用,请考生妥善保存。
赤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