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30 16:37:16
各区县人社局,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用人需要,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05号)、《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1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1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市行政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编制控制范围内申报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在本单位人员编制限额内申报,并认真填写《铜川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申报表》(附后)一式两份。凡满编、超编单位均不得申报公开招聘需求计划。
二、科学规范设置资格条件
要根据空缺岗位和本单位人员结构状况等,依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公布的学科目录,规范设置资格条件,除教育、卫生系统外,要按专业不限、一个专业大类或两个以上单专业设置,并准确规范表述,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因人设岗”、“量身定制”等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
1、各区县由区县人社局负责征集、汇总用人单位申报意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主动与编办联系做好计划审核工作,区分教育、卫生、其他事业单位三类报请区县政府同意后,以区县人社局名义报送市人社局。
2、新区管委会、市直属事业单位、市级主管部门收集汇总用人单位意见,拟定申报计划,经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会同市编办进行认真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上半年计划组织1—2次。
四、按时限要求申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申报工作。报送计划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逾期不报的不再受理。联系电话:3185692。报送地址:新区齐庆路二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楼11号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 铜川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申报表 | |||||||||||
| 单位盖章: | 单位负责人: | ||||||||||
| 序号 | 用人单位 | 单位经费性质 | 编制数 | 空编数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 备注: 1、单位编制数与空编数以市级及区县编办核定为准。 | |||||||||||
| 2、单位经费性质填全额、差额或自收自支。招聘岗位填管理或专业技术。 | |||||||||||
| 3、紧缺急需岗位请注明(指2013年、2014年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 | |||||||||||
| 4、专业设置需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规定的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目录(参照教育部网站公布目录为准,不符合专业目录的,调整为不限专业)。 | |||||||||||
| 5、表格可登陆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 |||||||||||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