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30 14:52:42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宿州市城市建设资料档案馆公开招聘公告》等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就城市建设资料档案馆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按照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以下面试人员:
|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笔试分数 |
| 1 | 15001010729 | 王 静 | 76 |
| 2 | 15001010519 | 李 璨 | 75 |
| 3 | 15001010422 | 周倩影 | 73 |
| 4 | 15001011305 | 张 腾 | 73 |
| 5 | 15001010610 | 张 雨 | 72 |
| 6 | 1500101071 6 | 潘传传 | 72 |
| 7 | 15001011011 | 韩淑慧 | 72 |
| 8 | 15001011102 | 桑晓龙 | 72 |
| 9 | 15001011210 | 苏继统 | 72 |
| 10 | 15001011216 | 李佩红 | 72 |
| 11 | 15001011229 | 张 燕 | 72 |
二、 面试
(一)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请参加面试人员于4月3日上午8∶30~11∶3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220房间)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80元的面试费。考生本人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笔试准考证(原件)。考生本人不能来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人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要提供该考生的身份证或笔试准考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4年4月4日进行,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有关说明
1、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等于或低于该岗位招聘数的 ,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该考官组当天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2、如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再相同,则以笔试中公共基础客观题部分成绩排序。
3、合成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咨询电话:3023453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3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