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20 12:23:01
1. 大专学历,得7分;
2. 大学学历,得8分;
3. 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得10分。
二、任职情况(25分)
以所任最高职务计算,各任职情况不累计计分,村(居)两委任职以乡镇(街道)正式任命文件或选举结果为准,时间认定截止到2015年3月25日。
1. 任村(居)两委成员,得20分;
2. 任村(居)两委副职,得22分;
3. 任村(居)两委正职,得25分。
三、工作经历(20分)
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以最高得分计算,不累计计分。
1. 2010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得17分;
2. 2009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得18分;
3. 2008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得19分;
4、2007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得20分。
四、年度考核(25分)
以乡镇(街道)对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以最高得分计算,不累计计分。
1.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得18分;
2. 年度考核1次优秀,得20分;
3. 年度考核2次优秀,得21分;
4. 年度考核3次优秀,得22分;
5. 年度考核4次优秀,得23分;
6. 年度考核5次优秀,得24分;
7. 年度考核6次及以上优秀,得25分。
五、奖惩情况(20分)
累计不超过20分。参加各项竞赛类活动授予的奖励及荣誉不纳入计分,获得荣誉以具体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
1. 任职以来获得县级部门荣誉称号,每项得2.5分;
2. 任职以来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荣誉称号,每项得5分;
3. 任职以来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荣誉称号,每项得10分;
4. 任职以来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荣誉称号,每项得15分;
5. 任职以来获得中央、国务院荣誉称号,得20分;
6.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1次,扣20分。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3
玉环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
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
项目 |
评分标准 |
自 评 分 |
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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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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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情况 (10分) |
大专学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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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高学历计算,双学历不累计,以国家承认的学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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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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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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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情况 (25分) |
任村(居)两委成员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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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任职文件为准 |
|
任村(居)两委副职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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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村(居)两委正职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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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20分) |
2010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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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
|
2009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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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
19 |
|||||
2007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
20 |
|||||
年度考核 (25分) |
均为称职 |
18 |
|
|
以年终考核结果为准 |
|
1次优秀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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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优秀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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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优秀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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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优秀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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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优秀 |
24 |
|||||
6次及以上优秀 |
25 |
|||||
奖惩情况 (20分) |
任职以来获得县级部门荣誉称号每项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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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得分最高可累加至20分,超出的,也按20分计算。同年相同项目以最高项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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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以来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荣誉称号每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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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以来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荣誉称号每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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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以来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荣誉称号每项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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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以来获得中央、国务院荣誉称号每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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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1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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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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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以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并对本次评分无异议。 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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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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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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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表填报内容要准确、详细,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中共玉环县委组织部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