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一、考试计分办法:根据退役士兵档案原始记载和退役士兵提供的有效证件,实行逐项考核,综合计分。
1、加分项目:(1)军龄分:在部队服役一年加1分(军龄计算时间,按武装部批准之日起计算);(2)伤残分:
8级伤残加10分,7级伤残加20分,6级伤残加30分,5级伤残加40分。(3)奖励分:三等功加10分、二等功加30分、一等功和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40分。奖励分按最高分加分,不累计加分;2、综合计分:
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档案考核成绩相加计算综合成绩。
二、综合成绩排列方法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综合成绩并列者,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者,年龄大优先。三、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5日。 |
Better to ask the way than go astray. 问路总比迷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