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11 10:57:41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委托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录用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从事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业务工作,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中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处罚记录;年龄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笔试免考;熟练操作计算机;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金坛市生源或户籍。
二、职位要求:详见职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报名者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3月2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金坛市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华阳南路86号)。
四、考核办法
1.笔试:计算机基础、公共基础、公文写作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大于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均为100分。以笔试60%、面试40%权重记入最终得分,并排出名次。
五、体检、考查
1.体检: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查(政审):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查对象,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1.新录用人员委托市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企业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
2.福利待遇由主管局统一分配,交纳五险一金。
七、咨询电话:82889807、82311632。
八、本公告由具体聘用工作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2: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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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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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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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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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二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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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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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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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党团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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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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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及生源地 |
市 镇(居委会)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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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所在地(按户口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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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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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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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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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 组织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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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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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简
历 |
起止时间 |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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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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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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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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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证件复印件请附后,原件备查。
附件1: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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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需求专业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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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辅助技术岗 |
土地管理类、测绘类、农业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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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辅助业务岗 |
法学专业、计算机(大类) |
2 |
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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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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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 |
《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有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务员招录工作的需要,结合江苏省公务员招录历年来的实际情况,我们再次修订了《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 《专业参考目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专业参考目录》修订思路
根据我省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需求情况,为规范我省公务员招录中的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工作,参照教育部制定的本专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对具体专业进行了归类(与教育部的学科分类没有直接对应关系)和修订、调整。《专业参考目录》中所涵盖的专业均在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的范围内(参考文件附后)。
二、《专业参考目录》使用范围
《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我省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各单位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
三、《专业参考目录》使用要点
(一)各市及省直各有关部门在公务员招录编制职位专业条件时,要参考《专业参考目录》和其他相关材料,做到专业名称准确、学历层次对应。招录专业原则上要求按大类设置或不设限制,专业性较强需设置到具体专业的职位,一般应设置4个及以上专业。
(二)各市及省直各有关部门在专业审核时,要结合《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本、专科和研究生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门核准的新增专业,认真审核,把握标准、灵活掌握,确保公平公正。
(三)在本市或本部门范围内,《专业参考目录》的使用和专业审核标准须相对统一。如职位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大类下属各专业均应视作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
(四)省各垂直管理部门在审核专业时,原则上应与所在市专业审核的标准相衔接。
四、《专业参考目录》以外专业的审定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部分高校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置了新的专业。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不一,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不断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全面涵盖普通本专科、研究生、自考、电大、函授、成教、远程教育、党校等在内的各类专业。
在考生报名阶段,如有考生的专业不在《专业参考目录》内,但和职位条件所要求专业非常相近,招录初审部门难以把握时,可请考生提供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并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增加专业的申请。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可成立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专业审核小组,认真研究审核相类似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之间的一致性,依据专业课的相似程度,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在使用《专业参考目录》审核职位时,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完善我省公务员招录的《专业参考目录》。
附参考文件
1.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国务院、教育部1997年正式颁布)
2.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国务院、教育部 学位〔2011〕11号)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 教高〔1998〕8号)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 教高〔2012〕9号)
5. 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目录外专业名单(教育部2003年公布)
6.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育部 教高〔2004〕3号)
7.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育部 教研厅〔2010〕1号)
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 教高〔2012〕9号)
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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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历层次 专业
专业大类 |
研究生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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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文、文秘类 |
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分语族),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新闻学,传播学,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可注明藏、蒙、维、朝、哈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媒体创意,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秘书学,历史学,世界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博物馆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涉外文秘方向),文物鉴赏与修复,高级文秘,新闻,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 |
汉语,文物鉴定与修复,文化事业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影视广告,主持与播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