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办法
(一)报名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会计学会统一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将被通知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不予聘用。
(四)聘用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聘用人员。
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称年龄及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5月31日。
2、联系人:符宁玲,联系电话:020-88902389;乐尧,联系电话:020-81095804。
地址: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1楼11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