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26 15:08:29
1.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请按报名网站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参加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核(主要测试业务综合能力)。
2.报考“考试聘用”岗位的考生参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20%)和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工作中,教师、医护及部分单位的专业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其它岗位的面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具体面试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可视笔试、面试(或考核)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4.资格条件中标注为“不测试专业科目”的岗位,其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
来源:91考试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