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22 12:07:59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毕业时间及院校、专业
2012.06,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
全日制
学历
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
学历证号码
106264201320××××
学位
农学学士/法学硕士
学位证号码
10626120130520××××
身份证号码
510××××××××××××
联系电话
139××××××××
参工时间及工作单位职务、专业技术职称
2009.07,××单位××职务,注册规划师
学习及工作简历
×年×月—×年×月 在××中学学习
×年×月—×年×月 在××大学××学院××专业读书,取得学士学位
×年×月—×年×月 在××大学××学院××专业读书,取得硕士学位
×年×月—至今 在××省××市××县××单位工作,任××职务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关系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父亲
××
×年×月
群众
××地方××单位××职务
(××县××乡务农)
母亲
××
×年×月
中共党员
××地方××单位××职务
现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报考。
单位(盖章):
2015年 2 月
× 日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名人(资格复审时签字): 2015年
2 月 × 日
资格初审意见
注:1.若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栏不用填写;在校学生或者待业考生,“现工作单位职务”栏不用填写;“现工作单位意见”栏,由在编在岗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盖章原件;“资格初审意见”栏,由审核单位填写,考生不用填写。2.请考生按示样规范填写报名表,若未按规定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将影响资格初审。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