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21 14:09:04
根据《宜宾市宜宾县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此次招聘岗位因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和体检、考核、公示出现不合格产生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对象
详见《宜宾县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附件)。
二、递补人员体检、签订就业协议
1、体检时间: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8:30分准时报到;
2、体检报到地点: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地址: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73号);
3、体检注意事项:(1)空腹,(2)带2寸证件照1张,(3)交体检费240元/人。
4、签订就业协议人员(2015年应 届毕业生)在2015年1月30日前联系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三、其他事宜
考核、岗前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时间在体检后随即安排,请考生保持报名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宜宾县人社局事管股 0831—6613022
原标题:宜宾市宜宾县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次递补公告
点击下载>>>
号 | 身份证号 | 报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面试成绩 | 面试名次 | 体检或签就业协议 |
1 | 372832198002****** | 宜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工作人员 | 1442710 | 78.8 | 3 | 体检 |
2 | 511522199001****** | 宜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工作人员 | 1442710 | 78.6 | 4 | 签就业协议 |
3 | 512527197504****** | 宜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 | 监审人员 | 1442723 | 74.67 | 3 | 体检 |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