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9 10:11:42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公开招聘辅助管理类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区政务服务中心雇员(辅助管理类)1名(职位编号:YTL20150101)。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9日之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三)具有深圳市盐田区户籍;
(四)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五)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研究生不受本条件限制)。区内在职雇员等同持有雇员素质测试合格证;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1月8日—1月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6:00时)
地点: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1136室
报名方法:
(1)报考者须本人到达现场报名;
(2)个人条件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3)报名时提供材料:
《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测试合格证》、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历证明等;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公章)和《成绩单》。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当场发给《适岗能力测评通知书》。
2.适岗能力测评
测评采取面试方式。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依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考核人选。
3.资格复审和考核
确定考察对象。将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一位的列为考察对象,其余考生为依序递补考察对象。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6.雇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在公示期间无有效投诉的,由用人单位报区雇员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雇用手续。
7.时间、资历计算等问题
年龄、经历等相关资历的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1月9日。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为最低限制,即具有高于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本职位。招聘职位表中注明最高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9日之后出生)。
8.本公告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钟谷0755-25227110,13699885556。
附件:
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计划表
附件1: 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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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单位 |
招考职位 |
职位编号 |
拟录名额 |
性别 |
最低 学历 |
最低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基层 工作经验 |
户籍 要求 |
备注 |
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
区政务服务中心雇员 (辅助管理类) |
YTL20150101 |
1 |
不限 |
本科 |
学士 |
本科,工学(08) 研究生,工学(08) |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9日之后出生)。 |
不限 |
盐田 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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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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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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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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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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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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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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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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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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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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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若为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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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在读)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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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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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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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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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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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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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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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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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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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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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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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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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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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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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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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干部/工人/学生/现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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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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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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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名称 |
报考岗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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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审查人签名: 审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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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名表须准备一式两份,均须贴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资格初审完后,考生和审查单位各留存一份报名表。 |
承 诺 书 |
本人承诺:本人填写的信息全部属实。本人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以及报考岗位的所有资格要求。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
承诺人: 年 月 日 |
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本人情况 |
配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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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
姓名: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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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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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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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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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
初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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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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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户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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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 |
离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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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办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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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归属: |
子女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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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间: |
再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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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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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数: |
生育子女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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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是否独生子女 |
领取独生子女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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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节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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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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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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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户地 |
省 市 区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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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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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职员、雇员向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的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聘职员、雇员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属深圳市外调入深圳(包括调入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如属已怀孕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除填写此表外,还需由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计划生育的审核证明(具体见相关指引);如属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此表中须由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到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口计生局出具计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