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8 11:08:45
浙江人事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莲都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莲人社〔2013〕294号)精神,经见习、考察等程序,确定以下2名见习期满高校毕业生拟转聘至丽水市莲都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公益性岗位就业,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见习时间 | 见习考核 |
| 1 | 陈丽芳 | 女 | 1992.3 | 2014.7.1-2014.12.31 | 优秀 |
| 2 | 孙乐慧 | 女 | 1992.5 | 2014.6.11-2014.12.10 | 优秀 |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 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5年1月6日起到1月12日止,共7天。
4、监督电话: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578-2278056;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综合科,电话:0578-2178727。
原标题:丽水市莲都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公益性岗位拟转聘人员公示
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