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6 16:13:59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
二、选聘范围
广安市财政核定收支、定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为计算机类,管理岗位不限专业;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5日后出生);
5.有2周年以上(截止到2015年1月15日)工作经历,或新聘用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5周年(截止到2015年1月15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8日-16日。
3.报名、资格审查地址:广安市民政局办公室(广安市凌云路186号)。
4.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 者在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民政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鲜章),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选聘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报考的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调减选聘职位。
2.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总成绩。
3.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月28-29日到市民政局办公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科学与技术、应用文常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基本知识的能力。笔试时间:2015年1月31日。
5.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民政局网予以公布。面试时间:暂定2015年2月中旬。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因复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并在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民政局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选聘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试用3个月。
(六)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市民政局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办公室咨询电话:0826-2335712;
纪检组监督电话:0826-2321193。
广安市民政局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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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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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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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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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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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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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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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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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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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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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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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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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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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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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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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及 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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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及 主 要 社会关系 |
称 谓 |
姓 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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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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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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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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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均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组织盖章。
2015年1月6日
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