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及相关规定
(一)报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 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2寸免冠彩照3张,于2012年4月20日至 23日(上午8:30—下午5:30)到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五楼503室报名(淮安市健康西路178号)。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
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8:30—下午5:30)。
报考咨询电话:0517-83189313 0517-83189314
(二)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计划,报名人数 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代码为01的职位需考试写作,总分为100分);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822
区人社局:0517-8364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