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办法
(一) 报名
1、时间: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2、地点: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6号(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北大堂)。
3、应聘者报名时,应当携带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4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时,主要测试应聘者文字记录速度以及计算机速录。
2、面试: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顺序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内容包括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