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20 15:09:56
一、招聘对象:
1、本人或父母具有额济纳旗户籍;
2、夫妻一方具有额济纳旗户籍且在本旗领取结婚证书,另一方不受户籍限制;
3、2014年10月31日之前2年在本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范围: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取得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准入资格、专业(技能)、年龄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岗位,必须是2014年10月31日之前2年在本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是服务期满超2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能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招聘;
8、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以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岗位;
9、应聘以下岗位(职位)的人员放宽应聘条件:
(1)、应聘紧缺急需卫生临床医学岗位(职位)人员年龄不限;
(2)、应聘卫生护理岗位(职位)人员学历放宽至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
(3)、应聘旗事业单位人才储备人员、公安局协管员(人社局组织考录)岗位(职位),报名时不受学历、年龄、服务期限限制。
10、具备应聘岗位(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