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05 14:09:23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二中、三中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鼓励和引导凉山籍优秀大学生(研究生)回布拖服务家乡、创业发展,根据《布拖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面向凉山籍优秀大学生(研究生)自主培养一批紧缺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培养计划
2014年培养岗位计划数共3个,详见《布拖县“英才计划”事业单位(岗位)紧缺专业人才目录》(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品学兼优,作风踏实,吃苦耐 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综合表现好;
2.本人户籍为凉山的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入学的大学生(研究生)和2014年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
3.全日制二本院校以上,所学专业符合“英才计划”方案所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要求;
4.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6周岁。毕业后自愿回布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8年;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6.新入学的凉山籍大学生(研究生)在签订意向性协议后,按上述条件管理考核,毕业后未达上述标准的自动淘汰。
公告发布网址:布拖县电子政务内网(http://222.87.172.6/)、布拖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bt.lsz.gov.cn)。
高等院校发布网址:四川农业大学(www.sicau.edu.cn),西昌学院(www.xcc.edu.cn)。“英才计划”岗位目录及推荐表可从以上网址通知公告栏下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免收报名费。
公告发布报刊:凉山快讯、布拖火把刊。
三、培养程序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日——11月30日。
现场报名人员,根据入学或毕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持《布拖县“英才计划”推荐表》(附件2)2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入学的需提交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或大学学生证、专业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交大学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大学学业成绩单),2寸免冠近照3张和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情况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到布拖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布拖县“英才计划”推荐表》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报名截止前提供上述规定材料的原件至布拖县委人才办。
报名地址:布拖县委人才办(四川省布拖县阿都街79号布拖县委办公楼二楼),邮编:616350,电话:0834-8532377,邮箱:450011353@qq.com。
2.资格审查。
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所有原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在读大学生(研究生)按照高考成绩(考研成绩)和第一学年大学(研究生)成绩,从高到低签定意向性协议。资格审查合格的2014年毕业生纳入面试。
3.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要求可采取面谈、结构化面试和考核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根据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培养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
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5.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住房保障局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培养使用对象;如有考察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再进行考察考核。
6.确定人选。
结合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住房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拟培养使用人员。
7.公示。
对拟培养使用对象及岗位(专业)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培养使用手续或签订服务协议;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情况反映,以真实姓名向布拖县纪委监察局(电话:0834-8531143)、布拖县委人才办举报(电话:0834-8532377)。
8.签订培养使用协议。
入选大学生(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布拖县“英才计划”协议书》。
入选的大学(研究生)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培养使用手续,并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
入选的大学(研究生)新生纳入布拖县“英才计划”管理,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签定意向性协议。入选新生在校期间应认真学习、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以用人单位管理、考核为主;毕业后,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住房保障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协议审核资格条件,组织体检,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培养使用手续,并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培养使用管理。
入选大学(研究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协议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义务。在布拖县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在培养使用期间自觉接受管理和考核,加强能力锻炼,提高工作实绩,努力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除不可抗拒力因素,不得单方中止协议。如有不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培养使用期满后 ,对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若本人愿意的可继续使用。
2.有关待遇。
入选大学生(研究生)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县相应职级人员工资标准确定。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和聘用协议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学费资助。
入选大学生(研究生)毕业服务满4年后,由用人单位分期支付资助资金或为其偿还助学贷款;经核查因家庭贫困急需提供资助资金的入选大学生(研究生),正式培养使用后可按年度拨付资助资金。资助资金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资助年限以实际学制年限为准。
入选大学生(研究生)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川财教〔2009〕184号)文件的规定,还可享受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政府学费奖补,学费奖补年限以实际学制年限为准。
4.建立淘汰机制。入选大学生(研究生)有以下情况将自动淘汰,不再纳入“英才计划”: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期间因违纪违规受处分;学科成绩未达要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上岗后年度考核不称职等。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布拖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实施凉山籍大学生(研究生)“英才计划” 自主培养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
布拖县“英才计划”事业单位(岗位)紧缺专业人才
目录
序号 |
选聘单位 |
名 额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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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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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拖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住房保障局环境监测站 |
1 |
全日制二本院校以上 |
应用化学专业 |
2 |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交通设计室 |
2 |
全日制二本院校以上 |
道路与桥梁、工程造价专业 |
附件2
布拖县“英才计划”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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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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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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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粘贴 近3个月内 证件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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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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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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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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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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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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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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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 意调剂 |
是□ 否□ |
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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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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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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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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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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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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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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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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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 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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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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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含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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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手机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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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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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与 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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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基本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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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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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介 及获奖情况 |
(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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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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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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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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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 组织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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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英才计划”领导小组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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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学生基本情况由学生负责填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民政部门)审核意见栏目由学生报送所列单位审核、盖章,所在学校意见栏目由学校负责审签、盖章。
附件2
布拖县“英才计划”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