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31 09:10:30
为切实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一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63号)、《平邑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平政办发〔2014〕7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县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方案的要求,通过个人申请或专门邀请、单位推荐、县政府法制局评查、县政府审定,共确定县政府法律顾问拟定人选5名,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有关人选有异议,请向县政府法制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
监督电话:0539-4212580
平邑县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
平邑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名单
张 林 北京市中伦文德(济南)律师事务所
张玉华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程 杰 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
廉 勇 山东东蒙律师事务所
吴昌军 山东慎求律师事务所
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