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29 10:12:13
根据《平定县公开招聘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纪委监察局不占编制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本人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近期红底彩色1寸免冠照片1张于2014年 11月1日早7:30在平定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大楼211室)报到,统一参加体检。7:5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7:50组织体检人员按签到顺序抽签。体检人员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事项,违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体检人员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5、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取消其录(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6、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人员应保持平和心态,体检前一天忌酒,限制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尿检时请留中段尿检查;女士月经期间不宜做尿检;孕期勿做放射检查;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有金属扣子之内衣裤,勿携带贵重饰品及勿戴隐形眼镜。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7、此次体检在纪检、公证等部门全程参与下进行。
平定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