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23 15:08:46
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告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编委会议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 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15年应届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16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教师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西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应届师范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其中重庆幼专、中职学校特殊专业和农村非市级重点高完中可适量招聘全日制二本及以上本科生(不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三)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五)2015年7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到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经区招聘工作组审核签字后不再递补,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高校读书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国外境外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能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考察
拟聘人员于2015年7月31日前到区教委报到后,统一参加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九、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登陆万州教育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2年内(即2015年至2017年)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岗位。
本公告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州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万州区教委人事科 023-58223561;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23-58232645,023-58231711
| 附件: | |||||||||||||
| 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教师信息表 |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经费渠道 |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招聘条件要求 | 招聘方式 | 备注 |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性别 | 年龄 | 工作经历 | 其它 | ||||||||
| 1 | 万二中 (20人) | 全额 | 中学语文 | 8 | 专技10级及以下 |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免费师范生 | 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直接考核 | |||
| 2 | 中学数学 | 1 | 专技10级及以下 |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免费师范生 | 数学教育、数学类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直接考核 | |||||
| 3 | 中学英语 | 5 | 专技10级及以下 |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免费师范生 | 英语语言文学、英语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直接考核 | |||||
| 4 | 中学政治 | 2 | 专技10级及以下 |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免费师范生 | 政治学类、思想政治教育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直接考核 | |||||
| 5 | 中学历史 | 1 | 专技10级及以下 |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免费师范生 | 历史学类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直接考核 | |||||
| 6 | 中学音乐 | 1 | 专技10级及以下 |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免费师范生 | 音乐学类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直接考核 | |||||
| 7 | 中学体育 | 2 | 专技10级及以下 |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免费师范生 | 体育学类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直接考核 | |||||
| 8 | 万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