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单位:经开区法院
1、亚伟速录员(4名、职位代码:101):应具备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8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每分钟录入在200字以上,准确率达95%以上,男性身高原则在170㎝左右,女性身高原则在158㎝左右,有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车辆。
2、其他审判辅助人员(2名、职位代码:102):应具备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懂得网络交换机的设置、调整及应用和维护,男性身高原则在170㎝左右,女性身高原则在158㎝左右,有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车辆和懂摄影、摄像。
(二)招聘单位:经开区检察院
1、文秘1名(男性、职位代码:103):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身高1.72米以上,身体健康,气质形象好,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或新闻采编专业、懂摄影摄像、写作能力强(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文章或通讯计3篇以上),有汽车驾照。
2、案件速录员1名(女性、职位代码:104):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气质形象好,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能熟练进行电脑打字(每分钟100字以上),有汽车驾照,南昌市区户籍。
3、其他检察辅助人员4名(男性3名、女性1名,职位代码:105):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2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气质形象好,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学或法律专业,有汽车驾照。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其中视力要求为双侧裸眼视力均达到4.8。
笔试: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我区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时间暂定在2012年3月22日。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101、104、岗位加考计算机技能测试
人员待遇
1、试用期3个月,核定亚伟速录员、案件速录员和其他检察辅助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人,其他审判辅助人员和文秘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人。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适应工作,正式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核定亚伟速录员、案件速录员和其他检察辅助人员年薪3万元/人,核定其他审判辅助人员和文秘年薪4万元/人。
3、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