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16 17: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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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图书馆为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2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30日(不包括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海宁市图书馆(海马路34号后一楼办公室),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0573—87241226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热爱本职工作。
2.海宁市户籍,年龄18至40周岁(1973年10月23日至1996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3.报考岗位及其他要求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备注 |
| 社会 活动部工作人员 | 1 | 学前教育、社会工作、广告与平面设计专业、艺术设计传媒类 | 大专及以上 | 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 信息部工作人员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 1 | 广告与平面设计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
| 1 | 音乐科技与艺术、音响工程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
| 其他业务岗位 | 17 | 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三、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图书馆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社会综合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排位在前)。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当招聘岗位需求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3.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原标题:海宁市图书馆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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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图书馆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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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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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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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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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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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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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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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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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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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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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