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向海关总署人事 ">
时间:2014-10-08 11:17:39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为加强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社会监督,确保后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海关总署所属在京单位 2014年度接收的高校毕业生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10月15日,公示期为一个月。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向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干部三处(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10-65194109
(原标题:海关总署2014年度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公示)
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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