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为组成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各项引进工作具体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2012年2月9日,在媒体和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报名处张贴招聘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2月20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在中原区人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中原区百花路13号中原区行政审批中心1楼)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交纳考务费30元。
(四)领取准考证
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到中原区人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中原区百花路13号中原区行政审批中心1楼)领取准考证。
报名联系电话:67692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