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 年第6号令)、《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2014年下半年嘉定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4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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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9-17 12:04:0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 年第6号令)、《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2014年下半年嘉定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4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单位规定岗位聘用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人才居住证(均须在有效期内)。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上海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提供虚假材料和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报考的,不受户籍限制,既可报考应届岗位,也可报考非应届岗位,来源:91考试网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本区当年度部队退役士官和驻沪部队随军随调家属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
最低工作年限和专业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按实计算。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10:00 — 9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并于9月22日10:00至9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用人单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9月2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9月26日16:00至9月 28日16:00期间,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10月27日10:00至10月31日16: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命题和阅卷。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基本素质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于2014年11月2日(周日)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下载。
4、区人社局根据每个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1:3比例且不低于本市事业单位考试的全市平均成绩确定面试分数线。
5、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4年12月3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 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5年1月上旬。
1、面试前,对考生报名资料(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身份证明和经历证明)进行认真审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下一名次替补。
2、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实施。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区委组织部及区人社局7名同志组成。
3、区人社局在面试结束的15日内,将面试结果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区人社局按照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根据二门成绩的总分除以2乘以40%计算)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拟考察人员参加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能力、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实事求是进行分析,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并确定考察结果。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录用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个人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后报区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要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考生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年招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应聘本区事业单位。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由区人社局在2015年3月发放“聘用通知”。对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手续,须在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统一办理。
六、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公告》。《招聘公告》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和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查询。
对《招聘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嘉定门户网站《2014年下半年嘉定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一览表》。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59529407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监督电话:59539675
(原标题:2014年下半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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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嘉定区)
2014下半年上海嘉定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xls
| 2014年下半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一览表 | |||
| 序号 | 招聘主管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经委 | 王敏 | 69989357 |
| 2 | 建交委 | 朱慧 | 69989834 |
| 3 | 农委 | 王宽杰 | 69989697 |
| 4 | 国资委 | 刘鹭 | 69989198 |
| 5 | 科委 | 陈潇 | 69989783 |
| 6 | 卫计委 | 王琴芳 | 59528247 |
| 7 | 人社局 | 陆晔霏 | 59539675 |
| 8 | 教育局 | 王伟平 | 39902033 |
| 9 | 财政局 | 陈瑶 | 59916095 |
| 10 | 文广局 | 宗晓斌 | 69989196 |
| 11 | 规土局 | 王霞 | 59528966 |
| 12 |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胡毓振 | 59530612 |
| 13 | 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韩佳烨 | 60765396 |
| 14 | 水务局 | 章毅俊 | 60765038 |
| 15 | 环保局 | 杨婷 | 59981282 |
| 16 | 总工会 | 陈祥林 | 60765215 |
| 17 | 嘉定报社 | 顾洪行 | 59910107 |
| 18 | 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 丁世强 | 59036280 |
| 19 | 工业区 | 唐险峰 | 39966596 |
| 20 | 嘉定镇街道 | 邵慧 | 59530322 |
| 21 | 真新街道 | 黄洋 | 59192867 |
| 22 | 新成路街道 | 董燕娜 | 69993057 |
| 23 | 江桥镇 | 金淑叶 | 69112690 |
| 24 | 南翔镇 | 金芬 | 59176656 |
| 25 | 马陆镇 | 封峰 | 59515522 |
| 26 | 外冈镇 | 管鸣兰 | 39106626 |
| 27 | 徐行镇 | 施向红 | 59558488 |
2014下半年上海嘉定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常见问题.doc
常见问题
1、问:报考事业单位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且符合招考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问: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方可报考?
答: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人才居住证(均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应符合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
3、问:如何理解“工作经历”?
答: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问: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计算方法均是截止到
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下限18周岁”的,即指
招聘简章中有关工作年限要求,指报考人员必需具备的最低工作年限,如“一年”,其工作年限则要求为一年及以上,即要求
5、问: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
6、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报考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考。
7、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8、问: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
(2)关于“考生身份”的填写说明: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将于2015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3)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4)在报考时已辞职的人员,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9、问:对招聘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答:资格审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用人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10、问: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有无指定考试用书?
答:本市考试部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