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02 11:33:03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人员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须在面试资格复核之前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户籍要求为厦门市的,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七)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10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九)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http://www.0592hr.gov.cn/)、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www.xmbh.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在滨海街道纪工委、区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511057(街道)或2667029(区)。
本招聘公告由滨海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滨海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联络员考试公告
附件:
滨海街道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
应聘岗位: 社区残疾人联络员 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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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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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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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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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本人或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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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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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残疾人关系 (父母、配偶或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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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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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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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所在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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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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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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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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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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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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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号 (家属须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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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家属) 残疾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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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家属) 残疾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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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家属) 残疾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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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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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从高 中起)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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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声明 |
本人保证上述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因填写有误或不实而造成的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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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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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格一式一份,请按表格中项目要求认真填写完整;
2、报名应同时提交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