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26 10:33:37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查看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本次公开招聘聘用资格。按招聘计划若有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情况,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泰顺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om.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在确定拟聘用对象时,如遇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同分的,以考生考核得分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考生考核考试得分同分的,按照党员优先;如考生同是党员的,按照军龄时间长者为优先;如最后情况仍相同的,则采取重新考试的方法,以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由县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已接受自谋职业货币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在两年内(时间计算从接受货币安置之日起至拟聘用人选公示公布之日)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将《城镇自谋职业证》交回县民政部门,并按规定退回原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四、其他
(一)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各界的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二)本公告由泰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泰顺县复员退伍士兵安置办公室、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并受理咨询。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泰顺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om.cn/”。
各有关单位咨询电话: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县人武部):67567782
县复员退伍士兵安置办公室 (县民政局三楼):6758246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县府大院520办公室):67595516
原标题:2014年泰顺县面向复员退伍士兵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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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4年泰顺县面向复员退伍士兵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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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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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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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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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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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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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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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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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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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已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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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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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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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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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时 所在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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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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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详细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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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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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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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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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年 |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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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乡镇事业各大员(专业不限) |
岗位代码 |
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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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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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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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填写报名信息及提供材料真实完整。若有弄虚作假,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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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征兵办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
县退伍安置办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
县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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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最后交存缴费处,未交存的按放弃报考处理。泰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泰顺县复员退伍士兵安置办公室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