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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录取和聘用
对通过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待遇,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11,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50942。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法官助理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
一、报名人员填报应聘岗位和本人信息并签名:
应聘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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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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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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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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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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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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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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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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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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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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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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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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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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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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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经历 (从高中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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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考
生 须 知 1.报考人员如实核对网络报名时填报的本人信息并签名,在整个招聘全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简章和职位简介表规定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笔试费用后,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请在“所学专业”一栏分别注明本科段和研究生段专业。
应聘人员签名: 2014年8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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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下由复审、复核人员填写:
资 格 审 查 记 录
资格 审查 情况 |
年龄 |
户籍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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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 |
签字: 2014年8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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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 复核意见 |
签字: 2014年8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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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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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9日
http://www.wjrs.gov.cn/text.asp?newsid={99BFD867-1BFE-4EF7-93DB-5098ECC8DE47}&d=&id=&twoid={6DF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