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30 15:35:54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具有崂山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协保登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均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正规就业的失业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领取失业金期间,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五)农村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外出就业6个月以上返乡农民工,以及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女满16至40周岁、男满16至50周岁,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八)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九)协保人员。是指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协保证明的人员。
附件2:
崂山区招录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审核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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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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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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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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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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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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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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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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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 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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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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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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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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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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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计算机基础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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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本人核对以上信息,正确无误后签字。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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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审核人员对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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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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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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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是否就业困难人员”和“是否会计算机基础操作”一栏由街道负责报名审核人员填写。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韩街道办事处
沙子口街道办事处
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北宅街道办事处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