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25 10:31:15
三、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分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遇有因考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时,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相同,再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毕业后工作年限长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因报名人数不足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调剂补录申请,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同报考层次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进行调剂补录。
(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报考职位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对公示有异议且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及本人无正当理由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公示后,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不再递补。
(三)签定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经主管部门批准,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人社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非初次在事业单位就业的考生试用期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自主择业。试用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息县人民政府网、息县人社局网、息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都要严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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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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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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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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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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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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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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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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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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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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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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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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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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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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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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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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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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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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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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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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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及工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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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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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及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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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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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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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应征入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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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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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