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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河南省三门峡市政府法制办等13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72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一)

时间:2014-07-25 0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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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三人社事业〔2012〕18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三门峡市政府法制办、粮食局、民政局、农业局、残联、体育局、文广新局、发改委、卫生局、人防办、市委党校、科技局和人社局等13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4年三门峡市政府法制办等13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一)。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附件一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年龄、专业资格、基层服务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4日

(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在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以其他形式从事该专业的累计工作经历。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7月24日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新闻媒体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日至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3、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以下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符合的最多加5分):①从我市入伍的退役士兵;②我市生源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③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④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 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①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需提供户籍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③“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工作结束后,8月5日—6日工作时间到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房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一步复核加分资格。

(3)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填写《2014年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一式2份,并现场采集人像。报名登记表可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smx.hrss.gov.cn)下载。

(5)收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科每人30元,考试两科共计6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

(6)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核销该岗位。核减(销)岗位信息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属于核销和核减的岗位,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14年8月21日至22日工作时间持身份证和笔试考务费收据到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加分。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和内容:除市委党校招聘岗位(试讲)、市体育局招聘岗位(体育专项技能面试)外,其余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性的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对象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应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考核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考核合格人员考核报告及个人档案一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张榜公示,同时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三门峡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398-2866029。

六、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smx.hrss.gov.cn)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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