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08 18:02:09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调顺利进行,成立选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保局、县财政局、县编办等单位抽调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
附件:
石城县2014年新闻报道组择优选调工作人员
奖励加分办法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新闻报道组工作人员选调的奖励加分办法制定如下:
一、加分对象
所有报考选调新闻报道组工作人员并能提供相关加分证明的考生。
二、加分办法
1、党报党刊发稿按发稿篇数加分,从2013年至报考截止日期间,在县委机关报《赣江源报》发稿,每篇加0.3分;在市级党报(《赣南日报》)发稿,每篇加0.5分;在省级党报(《江西日报》)发稿,每篇加1分;在中央级党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发稿,每篇加2分。在党报党刊发稿加分实行封顶,该项目加分累计超过10分的,以10分计算。
2、在党报党刊发稿加分,须提供刊发稿件的党报党刊原件或是由发稿媒体、县委新闻报道组出具的发稿原始依据,以便核实。
三、加分程序
加分计算与审核由县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本人须在2014年7月15日前携带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县行政中心B412室)申请加分;未按期送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工作一次性办结,逾期不再办理。
2、奖励加分经县择优选调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考生姓名、加分类别、加分分值、监督举报电话。
3、对于在加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及协助考生作假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2014年新闻报道组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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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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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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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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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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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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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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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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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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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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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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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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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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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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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来发表的文章或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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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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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城县委宣传部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