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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2、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市城管局大楼12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3916982。
(二)有关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名。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4、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5、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三)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0年、2011、2012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职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