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04 08:01:56
因工作需要,市商务局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工)1名,具体岗位为创卫巡视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丽水市常住户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3、卫生管理类专业毕业或有卫生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4、岗位职责:美容美发行业及大型商场超市卫生监督、卫生协管工作,承担单位分配的其他工作,会使用电脑。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6月5日。
2、报名地点:丽水市商务局办公室(丽水市人民街597号三楼306室)。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录用办法: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后,择优录用。
三、聘用时限及待遇
聘用期为一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局派遣制用工有关规定发放。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联系电话:2168750,联系人:应晓丽。
附:报名登记表
丽水市商务局
2014年5月29日
报名序号:
丽水市商务局2014年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报名登记表
报考岗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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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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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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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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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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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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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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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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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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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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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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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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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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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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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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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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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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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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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称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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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资格 审查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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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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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习与工作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