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03 10:00:05
台安县广播电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台安县广播电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台安县广播电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考试将通过《台安县报》、台安县电视台、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arsrc.gov.cn)等媒体同步发布。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技能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14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历证明);报名费50元。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该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撤销招聘计划。撤销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5、考生自报名至录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统一审查考生技能证书、学历和专业;
2、审核考生其他资格条件;
3、确认考生报考岗位和专业;
4、核准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阅卷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2)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四)成绩查询
1、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围人员笔试、面试。
2、个人成绩查询电话:0412-4890303。
(五)体检和考察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工勤岗位考生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经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2、考察。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实际工作能力等,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arsrc.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没有其它影响录用情况出现,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2014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予以聘用。
五、有关要求
1、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的;(5)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或工作失误,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对有上述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建立诚信记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对违反规定已被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设举报电话:0412-4890615 0412—4939603。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简介 | 招聘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名称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工作经历 | 其他条件 | |||||
1 | 台安县广播电台 | 播音员1 | 专业技术 | 播音、主持工作 | 1人 | 普通全日制二本 | 学士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具有国家承认的一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男性,台安户籍,身高1.75米及以上 | |
2 | 台安县广播电台 | 播音员2 | 专业技术 | 播音、主持工作 | 1人 | 普通全日制二本 | 学士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具有国家承认的一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女性,台安户籍,身高1.65米及以上 | |
中共台安县委组织部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