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26 08:03:54
八、聘用管理
1、所有招聘人员按所报考岗位进行安置。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2、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聘用后,按其招聘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939—8212799
业务咨询0939—8219651
附件:
陇南市2014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指标与全省岗位对应表 | |||||||||||||||
省上考试项目名 称 | 合计 | 基层学校教师 | 乡镇卫生院 | 乡镇畜牧兽医站 | 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 | 基层旅游单位 | 基层 社保 | 乡镇文化站 | 三支一扶 | 进村社区 | 备注 | ||||
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 | 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 | 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 | 乡镇幼儿园教师 | 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
对应我市招聘岗位名称 | 基层学校教师 |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乡镇畜牧兽医站 | 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 | 基层旅游单位 | 乡镇民政工作人员 | 乡镇文化站 | 乡镇国土资源所 | 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 ||||||
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 | 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 | 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 | 乡镇幼儿园教师 | 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
全市 指标 | 600 | 200 | 30 | 20 | 30 | 20 | 100 | 20 | 80 | 100 |
附件2 | |||||||||||||
陇南市2014年基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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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现户籍所在地 | 市 县 | ||||||||||
学 历 | 学位 | 毕业 时间 | 年 月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择业通知书编号 | 就业报到证编号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联系电话 | ||||||||||||
报考岗位 | 岗位 | 本人身份 | |||||||||||
报考岗位选择 | 【1】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 【2】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 【3】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
【4】乡镇幼儿园教师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6】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7】乡镇畜牧兽医站 【8】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 【9】基层旅游单位 【10】乡镇民政工作人员 【11】乡镇文化站 【12】乡镇国土资源所 【13】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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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类别 | 【1】普通高校毕业生 【2】代课人员 | 注:代课人员限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理科教师岗位 | |||||||||||
个 人 信 息 确 认 |
1、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报考条件及各项要求,志愿到基层岗位工作; | ||||||||||||
2、 本人已经认真核对填报信息,确认填写信息无误; | |||||||||||||
3、 本人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后果。 |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报名 审查 意见 |
审查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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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 说明 |
1、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其中“报考岗位”“本人身份”从相应的“报考岗位选择”和“本人身份类别”栏目中选择1项内容填报,不得填报代码; 2、本表一次填报成功,不得涂改; 3、报考人员必须用正楷字准确填写“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等内容; 4、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若考生提供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由此造成的损失考生自己承担; 5、若报考人员身份为代课人员,则“择业通知书编号”“就业报到证编号”2栏填“无”; 6、本表一式二份,市、县区人社局各存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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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3日
http://www.tanchang.gov.cn/city.asp?ClassID=131&ArticleID=15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