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17 16:59:24
5、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各县(区)农村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乡镇幼儿园岗位招聘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指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人社部门配合组织实施。考生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以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初选、体检、公示
各县(区)根据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文化、卫生、旅游、社保岗位和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分文、理科指标)分配指标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由各县(区)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各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7天,并于7月30日前将拟录取人员相关证件、《资格审核表》及《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 岗位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报市考务办进行复核。
(四)审核、录用、上岗
市考务办和市教育局分别对县(区)上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逐一进行复核,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人社局进行公示,代课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分别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审批。审批后,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各县(区)在10月底前安排上岗。
五、政策待遇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其工资2014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录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县(区),由市、县(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从2015年起,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的标准纳入省对市、县(区)转移支付基数,市、县(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实。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转正定职,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省对市、县(区)录用人员工资补助比照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执行。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0934-8683373
庆阳市教育局:0934-8680263
庆阳市农牧局:0934-8215093
庆阳市文广局:0934-8212458
庆阳市卫生局:0934-8213487
庆阳市旅游局:0934-8212126
西峰区人社局:0934-8222735
庆城县人社局:0934-3222536
宁 县人社局:0934-6622297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1817
环 县人社局:0934-4421424
华池县人社局:0934-5121552
合水县人社局:0934-5521511
正宁县人社局:0934-6121514
附件:
| 甘肃省2014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 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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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选择的报考项目 | 选择:( ) | 【1】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
【2】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
【3】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5】乡镇幼儿园教师 【6】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7】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8】乡镇农技推广站工作人员 【9】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 【10】基层旅游岗位工作人员 【11】乡镇文化推广站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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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身份类别 | 选择:( ) | 【1】普通高校毕业生 【2】代课人员 | 注:代课人员只允许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理科教师岗位 |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照片】 |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现户籍所在地 | 市 县 | ||||||||||
| 报考岗位名称及岗位所在地 | 市(州) 县(市、区) 岗位 | ||||||||||||
| 学 历 | 学位 | 毕业时间 | 年 月 |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 就业报到证编号或择业通知书编号 | 身份证号 |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电话号码 | ||||||||||||
| 个 人 信 息 确 认 |
1、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考试细则,了解报考条件及各项要求,志愿到基层岗位工作; | ||||||||||||
| 2、 本人已经认真核对填报信息,确认填写信息无误; | |||||||||||||
| 3、 本人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后果。 | |||||||||||||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注:请及时确认以上信息已提交成功,并向工作人员咨询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和其它注意事项。如有问题请 及时联系当地考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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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 点确 认 |
报名点名称 | 工作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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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上 资格 复审 |
市级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
市人社局审查意见 | |||||||||||
| 填写 说明 |
1、所有项目必须填写,选择项限选1项; 2、本表涂改无效; 3、本表一式一份,由市(州)考务办留存; 4、本表经本人签字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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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表可复制 |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 ||||||||||||
| 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 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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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照片】 |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 修业年限 | 学历 | 学位 | ||||
| 入学时间 | 年 月 | 毕业时间 | 年 月 | |||
| 现家庭所在地 | 市(州) 县(区) | |||||
| 入学前生源地 | 市(州) 县(区) | |||||
| 个 人 意 见 |
本人保证所填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能按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且尚未就业, 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后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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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 就业 部门 审核 推荐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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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学校就业部门证实尚未就业。 | ||||||
庆阳市考务办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