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16 09:03:34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49822425。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49477602。
3.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9477602。
附件:
2014年05月重庆市永川区上半年公开招考27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职位表(教育系统)
2014年05月重庆市永川区公开招考27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职位表(卫生系统)
2014年05月重庆市永川区上半年公开招考27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职位表(其他事业单位)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doc
5、永川区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