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15 11:00:04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4年7月底(不含就学期间的工作经历);招聘范围未注明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则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可以报考;注明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则历届生不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87406572、87406573;监督电话:87525252。
| 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基本情况表 | |||||||||
| 单位名称 | 经费形式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招聘范围 | 所学专业要求 | 备注 | 咨询电话 | |
| 鄞州区林业技术管理服务站 | 全额拨款 | 林技员 | 1 |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 | 浙江省生源或户籍,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园艺(果树)、果树学 | 特殊职位(市外人员也可将材料发到yzrsjzk@163.com报名) | 87419776 | |
| 鄞州区三江堤防管理所 | 全额拨款 | 工程管理 | 1 |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 | 特殊职位 | 87419907 | |
| 鄞州区社会科学院 | 全额拨款 | 科研管理 | 1 |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区域经济学、政治经济学 | 特殊职位 | 83058619 | |
| 鄞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 全额拨款 | 综合文字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文字、新闻工作经历。 | 新闻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 87525603 | ||
| 宁波市客运中心站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 | 全额拨款 | 会计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 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硕士 | 83896103 | ||
| 宁波市规划局鄞州分局大嵩新区规划管理所 | 全额拨款 | 规划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89111906 | ||
| 宁波南部商务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劳动监察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28818095 | ||
| 鄞州区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 全额拨款 | 排水工程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城市规划、给水排水工程、市政工程 | 28818910 | ||
| 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全额拨款 | 环卫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28818910 | ||
| 鄞州区公共事务受理中心 | 全额拨款 | 综合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88225006 | ||
| 鄞州区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城建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建筑学、建筑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技术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87406572 87406573 | ||
| 农技(畜牧) | 1 | 农学、应用生物科学(农学)、植物保护、应用生物科学(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畜牧 | |||||||
| 鄞州区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 | 全额拔款 | 财会(审计)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鄞州生源或户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会计学、财务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会计硕士 | 87406572 87406573 | ||
| 文秘 | 2(女)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现当代文学 | |||||||
| 2(男) | |||||||||
| 经济管理 | 2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 | |||||||
| 综治调解 | 1 | 法学 | |||||||
| 公共管理 | 1 |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 | |||||||
| 专业不限 | 2 | 专业不限 | |||||||
| 备注:职位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的专业(考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确定。 | |||||||||
附件2:
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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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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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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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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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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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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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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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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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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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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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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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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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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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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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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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日制 普通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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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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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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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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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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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各项内容填写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则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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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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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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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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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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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警告仍不改正或考后认定的,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二)在试卷、答题卡(纸)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三)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四)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六)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或将手机、资料、电子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的, 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二)违反规定夹带、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抄袭、协助抄袭的;
(五)互相交换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的。
四、有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使用手机等工具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
(三)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六、对本规定三、四、五条所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考试机构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七、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威胁、辱骂、诬陷他人,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